037.花期·无归(求月票求打赏!) (第1/2页)
《秋骨封魂·残响》续篇:花期·无归
第四年的春天来得晚。
三月都快过完了,霖市的气温还在个位数徘徊。沈念把花店门口那块“雏菊的花语:深藏心底的爱“的小黑板擦了,换了一行新字——“春天迟到,但不缺席。“
字迹比之前工整了一点。这几年她练了不少字,不是刻意练的,就是每天记账、写标签、给供应商发消息,不知不觉间,笔画从歪歪扭扭变得端正了一些。
但她还是更喜欢以前的写法。歪歪扭扭的,像陆时宴还在的时候一样。
她有时候会故意把字写丑一点,写完了看看,觉得不对劲,再擦掉重写。反复几次,最后还是写成工整的样子。怎么都回不去了。
•
四月的一个下午,一个陌生的男人走进了花店。
三十多岁,穿一件黑色的中长款风衣,身材偏瘦,五官棱角分明。他进门的时候,沈念正在给一束郁金香换水,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“随便看“。
男人没有说话。他在花店里转了一圈,从门口的雏菊看到里面的玫瑰,又从玫瑰看到角落里的满天星,最后停在了柜台前面。
“有雏菊吗?“他开口了。
声音低沉,略带沙哑,像是很久没说过话的人。
“有。“沈念抬起头,指了指门口的花桶,“白色的和粉色的都有。单买还是包花束?“
“单买。白色。“
沈念抽出一枝雏菊,修剪了一下根部,套上保鲜袋,递给他。
“谢谢。“他接过花,没有马上付钱,而是站在柜台前面,看着她。
“还有别的需要吗?“沈念问。
“没有了。“
但他还是站着没动。
沈念低头扫码收款,听到他说——
“你就是沈念?“
她的手指顿了一下。
“你是?“
“一个……认识你的人介绍的。“
“谁?“
他沉默了几秒钟。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,放在柜台上。
那是一枚铜纽扣。
圆形的,黄铜材质,表面氧化成了暗绿色,但花纹还能看清——是一朵雏菊的图案,花瓣层层叠叠,花心是一个小小的圆点。纽扣的边缘有一个小孔,穿线的地方已经磨得很光滑了,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很多年。
沈念盯着那枚纽扣,呼吸停了一拍。
“这是——“
“张泊宁的。“男人说,“民国三十七年,他军装上的一枚扣子。“
“你怎么会有这个?“
“他给我的。“
“他——给你?“
“不是亲自给的。“男人似乎在斟酌措辞,“是他……留下的。放在一个地方,等我来取。“
沈念拿起那枚纽扣。很轻,很凉,拿在手心里几乎没有分量。但那种凉意不是金属的冷——是一种更深层的、更古老的、像是从百年前的某个夜晚直接穿越过来的冷。
“你是谁?“她又问了一遍。
男人看着她,目光很深。那种眼神她见过——不是在很多活人身上,而是在陆时宴偶尔失神的时候。一种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、带着漫长孤独的目光。
“我叫程述。“他说,“我是替他跑腿的。“
“跑腿?“
“嗯。他有些东西想给你,但自己送不了。所以拜托了我。“
“什么东西?“
“跟我来就知道了。“
沈念犹豫了一下。然后她看了看墙上的钟——下午三点。这个时间花店基本没有客人。她挂上了“外出半小时“的牌子,锁了门,跟着程述走了。
•
程述带她去了城东的一个旧仓库。
不是废弃的那种——是有门禁、有保安、有人管理的正规仓库。他刷了卡,带她坐电梯到地下二层,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,在一扇灰色的铁门前停下来。
“就是这里。“他说。
“这里面是什么?“
“你自己看。“
他输入密码,推开门。
房间不大,大概二十平米,没有窗户,天花板上一盏日光灯亮着。正中央放着一个木箱子,长方形的,大概一米长、半米宽,看起来有些年头了,表面的漆已经剥落了大半,露出灰白的木头本色。
箱子没有锁。盖子虚掩着,像是有人故意留了一条缝。
沈念走过去,掀开盖子。
里面铺着一层深蓝色的绒布,绒布上面放着三样东西——
一把剪刀。
一把很旧的、黑色的、手柄已经磨得发亮的园艺剪刀。刃口锋利,没有锈迹,保养得很好。剪刀的侧面刻着两个很小的字,需要用指甲才能摸出来——“时宴“。
她拿起剪刀,手指扣住手柄。大小刚好,重量也刚好,像是专门按照某个人的手型定制的。
“这把剪刀——“
“他生前用的。“程述站在门口,没有走进来,“不是陆时宴生前——是张泊宁生前。他打仗之前在老家学过园艺,这把剪刀是他父亲传给他的。后来他死了,剪刀跟着他的遗物一起被收走了。再后来,遗物被转移了好几次,最后到了我手里。“
沈念把剪刀放下,看第二样东西。
是一封信。
和上次那封不一样。这封信更旧,纸张发黄发脆,边缘有虫蛀的痕迹,像是被岁月啃噬过很多次。信封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了,但还能辨认出收件人的名字——
沈念(念宁花坊)
和上次一样。但这次的落款不是“张泊宁“,而是——
一个手印。
红色的,像是印泥按上去的。但因为年代太久,颜色已经变成了暗褐色,像是一滴干涸的血。
沈念拆开信封,取出信纸。信纸比信封稍微新一点,但也是旧物,折痕处有断裂的迹象。她小心翼翼地展开,开始读。
沈念:
这封信是我死前写的。不是死后,不是百年后,是民国三十七年冬,霖城沦陷的前三天。
我预感到自己可能回不来了。
所以我把这封信和这把剪刀一起封存,拜托了一个可靠的人。我告诉他,如果有一天世道太平了,如果有一天你能读到这封信,就把这些东西交给你。
现在看来,他做到了。
我不知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是多少年后。十年?五十年?一百年?我不知道那个时代是什么样子。也许你已经不认识我了。也许你已经嫁人了,有了自己的孩子,过着安稳的日子。如果是那样,请你把这封信烧掉,不要告诉任何人。
但如果你还记得我——
哪怕只是一点点。哪怕只是在某个下雨天突然想起一个模糊的面孔。
请你知道一件事:
我喜欢过你。
不是作为顾客对店主的礼貌,不是作为邻居对邻里的客气,不是那种轻飘飘的、转头就忘的喜欢。是那种——每次路过你的摊子都要放慢脚步,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人说话都要多站一会儿,每次领了饷都要绕三条街去买你的一枝花的喜欢。
我很笨。不会说好听的话。也不会送贵的东西。我能给你的只有一枝雏菊和一句“明天再来“。
但那枝雏菊是我挑了很久的。最白的那一枝。
明天再来是我每天最期待的四个字。
如果你读到了这里——
谢谢你。
谢谢你记得我。
谢谢你等了我。
谢谢你——
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。
张泊宁
民国三十七年冬
沈念读完这封信,手在发抖。
不是因为冷。是因为那四个字——“明天再来“。
一百年前的一个士兵,每次路过花摊都要买一枝雏菊,然后对卖花的姑娘说“明天再来“。他觉得这四个字太平淡了,拿不出手。但他不知道的是,一百年后,这句话成了一个穿越时空的约定。
她等了一百年。
他迟到了一百年。
但“明天再来“这四个字,终究还是兑现了。只不过“明天“变成了“一百年后“,“再来“变成了一个梦、一封信、一片花田。
沈念把信折好,放回信封里。然后她看向第三样东西。
那是一个玻璃瓶。
很小的玻璃瓶,大概拇指大小,瓶口用软木塞封着。瓶子里装着一些粉末状的东西——灰白色的,细细的,像灰尘又像花粉。
“这是什么?“她问。
程述走进来,站在她身后一步远的地方。
“骨灰。“他说。
沈念猛地转头看他。
“谁的?“
“张泊宁的。“
“不可能。他葬在——“
“公墓搬迁的时候,那块石头下面的骨灰坛被挖出来了。按规定,无主墓的骨灰要集中处理。但我提前申请了保管权。坛子里的东西我分成了两份——一份撒在了西郊公园的湖里,另一份——“
他指了指那个玻璃瓶。
“就是这个。“
沈念盯着那个小瓶子,喉咙发紧。
“他知道自己会变成骨灰吗?“
“知道。“
“他同意?“
“他说——'撒了也好。撒了就不用立碑了。不用立碑就不会有人来看。没人来看就不会有人难过。'“
沈念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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